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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父亲在工地上班时不幸车祸身亡,但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工地老板拒绝工伤认定和赔偿,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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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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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2-22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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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9-2-12 08:01:54 | |阅读模式
    作者:今日头条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父亲在工地上夜班,

    不幸遇见车祸,

    抢救无效身亡。

    但因没有劳动合同,

    工地老板拒绝工伤认定,

    我该怎么做,

    才能要求工地老板赔偿?

    Q

    「问答」父亲在工地上班时不幸车祸身亡,但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工地老板拒绝工伤认定和赔偿,我该怎么办?-1.jpg



    我父亲在一工地上夜班,出了车祸抢救无效死亡,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工地老板不仅拒绝赔偿,也拒绝工伤认定,我应该怎么办?

    A:

    你好!若你父亲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不负主要责任,且你的叙述属实,则你父亲构成工亡,该市政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分析如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在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供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你父亲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在收到确认你父亲与该市政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后,你可以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待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你们可以要求该市政公司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该市政公司拒绝支付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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