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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明确纪检监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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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0 04:56:51 | |阅读模式
无规矩不成方圆,在纪检监察工作方面尤其如此。作为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必须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明确纪检监察责任,踏实作为,真抓实干,做好本职工作。
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就是“纪”在“法”前。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要把纪律规矩的篱笆扎得更紧、更密。与当前形势和任务要求相比,纪律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这就要求我们严格规范,把该立的立起来、该严的严起来、该细的细起来,做好党规党纪与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使之既有统一,又体现差异,体现更高标准、更严要求。
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就要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纪律规矩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律就要管全部,每一名党员、每一个党组织都在其中、不能例外。不能只管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使多数党员“脱管”,必须在拔“烂树”的同时,把纪律管到位,严到份,“治病树”、“正歪树”,维护“森林”的健康生态。两个责任的落实都要冲着纪律去,使党员干部受到刚性约束。
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就是要转变执纪观念,不能只盯住查办大案要案,要使监督执纪问责成为常态,纪律应率先于法律作出反应,使其“破纪”之初就付出代价。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思维惯性,防止和纠正只查办大案要案、忽视日常监督执纪的倾向。不能有原来的“猪儿肥了再杀”的错误理念,对党员干部不负责任。同时也要从贪大求全、查深查透到快查快结的转变,不片面追求案值大小,着眼于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尽快作出党纪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严管就是厚爱。实践证明,党员干部从违纪到违法,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通过抓早抓小、严格执纪,促使党员干部远离纪律和规矩红线,防止更多的人由违纪跌入腐败深渊。这既是遏制腐败增量的有效途径,也是对党员干部的爱护和保护。[/td][/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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