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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济南一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心发生猥亵6岁女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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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7 16:28:06 | |阅读模式
  是孩子的妈妈,事情的发生过程如下:4月14日晚上,我给孩子洗澡,孩子说有体育老师摸过她的下部。然后我给幼儿园班主任打了电话,班主任和我沟通后以为是位女体育老师,当晚我没有报警。18日上午带孩子去幼儿园,孩子指出是男体育老师时,我立刻报警。派出所受理,到幼儿园调监控录像,18日,派出所派民警在幼儿园发生地,录孩子的口述,孩子说男老师是在墙角以孩子肚子疼为借口触摸孩子下体,并让孩子吮吸男老师手指以满足快感。共发生三次,男老师还告诉孩子这是他俩之间秘密,不让和其他人说。18日派出所审理此人,他承认事实,当晚派出所给处罚判决书,判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复上处罚判决书)此人为我市济南大学西校的在读大四学生,没有教师资质,被幼儿园聘用。幼儿园现在对孩子处理事件很不重视,同意赔偿孩子一万元费用(我们给孩子交的幼儿园费用就5000元)。我去历下区教育局找负责人,把派出所判决书给负责人看,一个星期后历下区教育局给我答复是降级整改幼儿园(为何如此轻描淡写处理?这样的幼儿园还能继续办学?)。后来幼儿园园长电话威胁我,说如果找媒体曝光,就对外散布我孩子的所有信息!(我有电话录音为证)我立即去派出所报警,警察批评教育了他。但幼儿园方的这种态度让我们彻底失去了对他们的信任。5月5号去济南大学找学工处,学工处孙处长看到派出所判决书后,查到该男生属于本校声乐系大四学生。说一周后给我答复,过了两周后,5月16日我再次去济南大学,(两次校方均说校长们都不在,请问,贵校的校长都不上班吗?)孙处长以电话方式给我答复是,学生留校察看。而学校的校规第五十四条规定是“被公安机关处罚过的,一律开除”。我不明白,为何校方会如此袒护这个畜生?!

可怕,济南一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心发生猥亵6岁女童事件! - 网站 - QQ截图2017051716594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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