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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整治」儿童偷骑电动车上路,发生车祸致对方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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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8-2-22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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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9-2-13 20:30:56 | |阅读模式
    作者:今日头条
    暑期过半,孩子们的日常出行安全令人担忧。近期,松江区发生两起涉及儿童的非机动车事故。所幸这两起事故中的孩子都没有受伤,但是警方还是要提醒家长看护好自己的孩子,同时自己也要守法出行。松江警方也加大了暑期非机动车违法的查处力度,从6月起至今,松江警方已现场查处非机动车违法4万多件。

    「大整治」儿童偷骑电动车上路,发生车祸致对方骨折!-1.jpg

    7月26日上午10时许,家住松江区小昆山镇的12岁小朋友胡某在家闲来无事便偷拿了母亲的电瓶车钥匙,准备开车在家附近溜达一圈。在行经玉昆路时,小朋友准备超越一位骑自行车正常直行的阿姨施某,可是由于操作不当与施某发生碰撞。虽然小朋友并无大碍,但是施阿姨却大腿骨折需手术治疗。经调查,民警最终认定小朋友胡某未满16周岁开电瓶车上路,且因超车时操作不当引发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最后,孩子的监护人赔偿了施阿姨6万元的医药费。

    「大整治」儿童偷骑电动车上路,发生车祸致对方骨折!-2.jpg

    无独有偶,7月27日上午,在松江区中山西路发生了一起电瓶车和自行车的事故。开电瓶车的刘女士带着一大一小两名孩子准备回家,从朱家廊弄堂左转进入中山西路时由于未停车查看交通情况与一名正常骑车直行的孙某撞个正着。事故导致骑自行车的老大爷孙某腰部挫伤。民警经过调查认定刘女士负事故全部责任,而且对刘女士驾驶电瓶车搭载两名儿童的做法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转弯未让直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警方提示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载人,限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而且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固定座椅。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来源:松江交警)

    「大整治」儿童偷骑电动车上路,发生车祸致对方骨折!-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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